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8,648,469.91 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金
额为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3.07%,用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96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1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79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463,763.58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331,436.42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
余额 595,849,938.1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6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
定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账号:8111101011501385875)的用于精密连接
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百
花路支行(账号:76140078801800002141)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中信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3 元已
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和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755919422210205)的用于电子智能化设
备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
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13 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已办理前述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就该募集
资金专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2),公司聘请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担任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原证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
公司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6-058)。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百花路
支行
河南凯旺电子 中信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 8111101011501385875 - 已销户
科技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755919422210205 - 已销户
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 15566778899957 824.35 /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55919422210907 40.50 /
合计 864.85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变更后承诺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额
合计 29,897.62 29,897.62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 6,994.56 万元,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
已投入募集资金 1,945.0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5,049.50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49.50 万元用于新项目“电子智能化设备零部
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变更项目的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6,610.71 万元,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18.60 万元。上述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勤信专字【2022】第 0078 号)。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将超募资金 318.60 万元转入公
司普通账户用于置换前期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33.14 万元,扣除承诺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29,897.62 万元后,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135.52 万元。
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
使用超募资金 8,261.32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2023 年 1 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8,261.32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261.32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
使用超募资金 8,261.32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分别使用超募资金 3,500.00 万
元、4,761.32 万元,合计 8,261.32 万元转入普通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24,783.96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按期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投资,本次投资拟以购买老股的方式进行。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4,783.9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 3,876.00 万元购买股权,超募资金投向累计投入金额合计 28,659.96 万元。超
募资金余额为 864.85 万元(为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财务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 8,648,469.91 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
日金额为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3.07%,用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于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关规定。
本次剩余超募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前述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四、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
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
为 2021 年 12 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
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计委员
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