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6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鉴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
《金融服务协议》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规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150,000 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200,000 万元
协议有效期 3年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
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
存款利率范围 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
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
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
有),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
贷款利率范围 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
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
准)
?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现行有效的《金融服务协议》系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签订,
并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鉴于上述协议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考虑到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
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新协议有效期三
年,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598794107W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 高雪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3 日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与公司
(财务)公司与 同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末(万元) 截至 2026 年 9 月末(万元)
资产总额 3,661,442.40 3,693,031.32
负债总额 3,186,483.12 3,234,407.10
净资产 474,959.28 458,624.22
营业收入 78,263.00 55,014.08
净利润 49,122.27 27,874.98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3,176,369.47 万元 3,224,888.49 万元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2,249,300.00 万元 2,138,200.0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150,000.00 万元 150,0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93,000.38 万元 79,251.54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79,251.54 万元 30,284.74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93,000.38 万元 80,016.9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0.10%-1.20% 0.10%-1.20%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200,000.00 万元 200,0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0.00 万元 0.00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0.00 万元 0.0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0.00 万元 0.0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不适用 不适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向公
司提供付款服务时,按照财务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办理。财务公司对财务公司信贷
资金的管理按监管相关要求及财务公司的信贷管理制度执行。 (2)存款服务:按
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
账户。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存款服务,具体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等。具体存款服务以财务公司有资质办理的存款业务范围为准。
(3)票据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票据的承兑及贴现服务。(4)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公司制度的
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5)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
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为公司提供产
品的买方信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等),财务公司向公司提
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
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
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
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
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
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
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
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
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
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满之前 30 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
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合理发生,有利于公司日常业
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
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
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陕煤集团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