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智通”)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宇智通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具体金额以实
际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满足航宇智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最
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
未到期的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
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类型。担保有效期自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担保的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本次担保涉及的具体
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航宇智通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
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范围内
确定具体金融机构,并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航宇智通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被担保人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
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航宇智通作为公司北京研发中心的实施主体,在为公司
构建核心技术能力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方面奠定了坚实基础,尽管持续的研发投
入短期内影响了航宇智通的经营成果,但其经营行为规范、企业信用良好。且航宇
智通其他少数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综上本
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王启龙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二区 25 号楼 1 层 101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软件开发;销售通讯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集
成;产品设计;光、机、电及一体化仪器设备的研发(含样机制造检测);生产光、
机、电及一体化仪器设备(限在外阜从事生产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航宇智通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高源持有其 17.885%的股权,高寒持有其
与公司的关系:航宇智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77.63 11,363.41
负债总额 19,159.83 18,569.15
(其中包括银行贷款
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或有事项的总额(包 - -
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8,782.20 -7,205.74
科目 2026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29.92 8,900.20
利润总额 -879.64 -1,324.13
净利润 -879.64 -1,324.1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被担保人的实际资金需求
及融资审批进度,在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时签署相应担保协议。
具体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及航宇智通与相关金
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航宇智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系基于其业
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航宇智通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支持、保障业务正
常开展,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航宇智通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项,具备相应的债
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及担
保期限上限明确。公司持有航宇智通 51%股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航
宇智通其他少数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确定具体金融机构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
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航宇智通向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的担
保,担保债权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