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7 号)的要求,对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
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