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6-6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1 年 07 月 18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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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路 128 号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63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54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98,750.19 万元,经审计
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260,067.29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审计收费 70,874.2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 581 家。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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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时
原告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需在
华仪电气、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5%的范围内与华仪
投资者 东海证券、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 电气承担连带责
天健 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任,天健已按期履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0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1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2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60 人次、
纪律处分 25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4 年起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1 年、2024 年、2025 年是本公司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务所执业,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是本公司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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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金闻,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薛志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金闻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
纪律处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薛志娟、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闻,均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期审计收费 170 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收费 12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5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17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50 万元,
因审计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审计机构承担。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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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作为国内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
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受聘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
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
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执业过程中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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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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