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的经济环境、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
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 适用期限
三、 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和绩效考核管
理按照其任职岗位的薪酬管理制度(《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等)执行。其中绩效年薪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在原有
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为 10 万元/人/年(含税),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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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次平均发放。
四、 其他
(一)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正常原因辞职或非本人原因发生变动
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发放薪酬或津贴。
(三)上年度绩效年薪按公司薪酬监管部门建议或备
案后的结果在本年度兑现。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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