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6-045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天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长期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名。
天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4.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4.40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1.60 亿元。2026 年度,天衡所为 88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5 年报
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0.79 亿元,主要分布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
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
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焕新先生,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爱萍女士,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8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正凤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8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4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投入的工作量和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 年审计费用由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
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
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