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新巨丰
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
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亦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情形,
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 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郑云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