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6-088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元、利息3,013.95万元、律师费4.90万元、财产保全费0.50
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及保险费;
纠纷案一审判决已生效,该案的执行与重庆博建提出的合同纠
纷仲裁案直接相关,目前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仲裁案件已经仲
裁裁决,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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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建)
发生保证合同纠纷,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
楼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天仁)。2026年5月,鼓楼区法院对本案进行
了一审判决,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闽0102民
初16711号]。2026年7月,重庆博建主张双方合作协议解除
的条件已成就,并据此提出仲裁请求;同时,公司向厦门仲
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申请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5年11月27日、2026年5月9日、2026年7月17日、2026
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
告》
《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3、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仲裁字20262162号),仲裁庭裁决如下:
堂项目合作协议》《重庆市涪陵区五桂堂项目补充协议》于
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解除。
仁的全部债权及承担(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民事判决
项下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抵偿其在
(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对中国武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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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债务。
相互协助办理重庆天仁49%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登记在
重庆博建名下的该49%股权变更登记至中国武夷名下。
重庆博建已预交本请求仲裁费377,567元且已与本案本请求
仲裁费全部冲抵,中国武夷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将重庆博建垫付的本请求仲裁费377,567元支付给重庆博建。
中国武夷已预交反请求仲裁费85,915元且已与本案反请求仲
裁费全部冲抵,本会不再退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95起,主要涉及合同纠
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20,520.38万
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4%,未达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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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公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诉重庆博建保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已生效,该案
的执行与重庆博建提出的合同纠纷仲裁案直接相关。目前与
该诉讼案件相关的仲裁案件已经裁决,仲裁裁决确认重庆博
建以股权、债权及追偿权抵偿一审判决项下对公司的全部债
务,公司不再依据一审判决重复执行。仲裁裁决未改变一审
判决效力,后续将按仲裁裁决办理股权变更、相关权利交接
及仲裁费支付等事项;如重庆博建未按裁决履行义务,公司
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厦仲裁字 20262162 号)。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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