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为人民币 14,278.03 万元(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91.57 万
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苏州新
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9,795,355.5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2,113,631.0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全
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容诚验字[2026]210Z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
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及总
部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30,750.69 123,979.54 123,211.3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
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4,278.03 万元(含税),
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4,278.03 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后拟使 自筹资金预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额 用募集资金 先投入金额
高性能数控刀片产业园
项目
高性能凿岩工具生产项
目
精密刀具研发检测中心
目
合计 130,750.69 123,211.36 14,278.03 14,278.03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68.17 万元
(不含税),截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
民币 91.57 万元(不含税),公司将对上述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
序 费用总额 拟置换金额
项目 投入金额
号 (不含税) (不含税)
(不含税)
合计 768.17 91.57 91.57
注: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
民币 14,278.03 万元(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91.57 万元
(不含税),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6]210Z0233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