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6-079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9 人,代表股份 390,259,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2 人,代表股份 10,170,0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新 总表决 381,80 97.833 8,281, 2.1221 174,10 0.0446
增 情况 3,578 3% 835 % 0 %
年度为
其中,
中小股 1,714, 16.854 8,281, 81.433 174,10 1.7119
提供担 0
东的表 092 4% 835 8% 0 %
保额度
决情况
预计的
议案
关于续 总表决 382,34 97.972 7,722, 1.9788 191,90 0.0492
聘公司 情况 5,210 % 403 % 0 %
年度审 中小股 2,255, 22.180 7,722, 75.933 191,90 1.8869
计机构 东的表 724 1% 403 % 0 %
的议案 决情况
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温生俊律师、黄国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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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