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省建设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或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浙江建投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0,000,000
张,发行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
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170,028.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7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已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入金额 额
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
目
年产 15 万方固碳混凝土制
品技改项目
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发与
建设项目
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
程总承包
改建工程第 EPC01 标段
合计 99,359.58 95,712.56 96.56%
注:2025 年 5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和“浙建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发与建设项目下的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
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未来工地”建筑数智化
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以及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终止,
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终止,公司将上述项目节(结)余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30,000 万
元人民币用于新增募投项目 638 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第 EPC01 标段项目及浙江
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向新
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最高借款金额不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
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募集
资资金投入金额已使用完毕,目前 11 栋单体建筑已全部完成中间结构验收,总
工程进度完成 90%。预计近期将正式启动专项验收工作,开展消防第三方咨询服
务活动,并配合供电局推进配电房验收工作,预计近期实现通电。
鉴于上述验收、工程收尾流程及配套工作仍需耗费一定时间,公司拟将“浙
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延期 4 个月,
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6 年 11 月调整至 2027 年 3 月。
公司将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
态控制,有序推进募投项目收尾工作。
四、部分募投延期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
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因此,保
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