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行裁定书》因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由法院裁定终
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天半导体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就相关债权
另案提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案号为(2026)京 0112 民初 32824
号,现已收到法院传票,定于 2026 年 11 月 9 日开庭审理。
行人及本案原告。
本案请求各被告对原案生效判决确定的 1,490 万元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案涉及同一基础债权,合计统计不重复计算。
受偿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 2024 年度、2025 年度内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
结合原案执行、本案审理及债权可收回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综合评估并进行会
计处理。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 2025-046);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
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对公司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
及以上的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
“易天半导体”)与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河北光兴”)
之间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诉讼情况(本公告简称“原合同诉讼案件”或“原案”)
进行了披露。其中,(2025)京 0102 民初 2655 号对应执行案件案号为(2025)
京 0102 执 9544 号;易天半导体基于该案件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另行提起的
(2026)
京 0112 民初 32824 号案件,案由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本公告简称
“本案”)。
易天半导体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6)京 0112
民初 32824 号的《传票》,该案定于 2026 年 11 月 9 日开庭审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就原案与本案的诉讼进展情况,以
及公司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原合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兴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人民币 20,500 万元(含税),具体合同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1)。上述合同订单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
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鉴于河北光兴未能按《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如
期履约,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易天半导体向北京市西城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京 0102 民初 2656 号、(2025)京 0102 民初
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京 0102 民初 2655 号《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02 民初 2656 号《民事判决
书》、(2025)京 0102 民初 2627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号 2025-046),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
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
京 0102 执 9544 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执行裁定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 2025-054)。
京 0102 执 9544 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执行裁定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二、本案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根据易天半导体《民事起诉状》所述,该案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世华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戈睿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三:徐州云积晖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四:北京中创蔚来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五: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六: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八:郑鑫欣
被告九:高明
被告十:李博
被告十一:朱国坤
被告十二:朱建辉
被告十三:宋明飞
被告十四:张紫葳
第三人: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欠原告的 1490 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1490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的标准,自 2023 年 8 月 10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第三人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签订《设备
采购合同》。因第三人未支付货款,原告提起买卖合同诉讼。北京市西城区人民
法院作出(2025)京 0102 民初 2655 号民事判决,判令第三人支付货款 1,490
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该判决已生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经财产
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告主张,相关公司被
告存在滥用公司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部分自然人被告未依法履行
相应职责,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请求相关被告
对第三人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案及本案进展情况更新如下:
序 原告/申请执 被告/被执 受理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
案号 案由
号 行人 行人 法院 (万元) 进展情况
(2025)京 0102
河北光兴半导 分期付款 北京市西
民初 2655 号/ 深圳市易天半导 已裁定终结本
(2025)京 0102 体设备有限公司 次执行程序。
司 纠纷 法院
执 9544 号
北京世华恒业 损害公司 已立案,已收到
北京市通 (本金)及
(2026)京 0112 深圳市易天半导 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利 法院传票,定于
民初 32824 号 体设备有限公司 等(共 14 名, 益责任纠 2026 年 11 月 9
法院 付款违约
详见上述) 纷 日开庭。
金
合计 1,585.48 -
(注:上表序号 2 系基于序号 1 生效判决确定的同一基础债权,向相关主体另行主张
责任,合计统计不重复计算涉案金额。)
三、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
(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受理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法院 (万元) 进展情况
(2025)京
分期付款 北京市西
民初 2656 深圳市易天半导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 执行阶段,已申
号/(2025) 体设备有限公司 术有限公司 请执行。
纠纷 法院
京 0102 执
(2025)京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 执行阶段,已申
术有限公司 请执行。
号/(2025) 公司 纠纷 法院
京 0102 执
(2025)粤
二审维持一审
借用合同 裁定,驳回起
/(2026)粤 体设备有限公司 纠纷 诉,二审已完
司、江苏穿越光电科 法院
结。
(2024)粤
前调 深圳市宝
深圳市易天半导 江苏穿越光电科技 买卖合同 一审判决(已生
体设备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纠纷 效)。
(2025)粤 法院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披露的诉讼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处于前序合同诉讼已终结执行程序,公司就相关债权另
案提起诉讼,现已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审理结果及相关债权的实际受偿情况均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 2024 年度、2025 年度内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
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结合原案执
行、本案审理及债权可收回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综合评估并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本次
重要合同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