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节能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除保留资产负债以外的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主营业务相关
的公司其他资产及负债,同时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节能西安启源机电装
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74.168%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相关事项审查如下: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担任本
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金证评估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
机构。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金证评估及经办人员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
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金证评估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
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
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
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金证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
易价格根据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资产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金证评估具
有独立性,本次交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为本
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