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6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
规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
量为 18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65,371.41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为 141,652.86 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48,311.46 万元。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 27,698.20 万元,审计与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145 家。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
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民事赔偿责任。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华,200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
泰坦科技、ST 八菱 3 家上市公司,帝联科技、华创生活等 8 家挂牌公司,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红,202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ST 八菱 1 家
上市公司,卓越科技、锁龙消防 2 家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樱楠,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丽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
樱楠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陈丽华、签字注册会计师
卢红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樱楠,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拟收费 123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 10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与上期审计收费持平。审
计收费主要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所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
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
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审查,认为大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
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
尽职守,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客观、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