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
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紫建电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0.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61.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113,965,828.7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022,027.2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8 月 3 日出
具的大华验字(2022)验字第 000488 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以下募集
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
项目
小计 48,807.79 48,807.79 36,670.98
(二)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
金
小计 47,894.41 47,894.41 38,443.89
合计 96,702.20 96,702.20 75,114.8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是公司前期为了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
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运营情
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受市场需求波动、行业竞争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
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不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
公司经研究决定,拟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投
资总额保持不变。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6 年 10 月 2027 年 10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和行业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等作出的审
慎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有利于保障项目质量以及投产后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动态控制,并密切关注行业竞争形势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后续建设进度和实施工作,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进行延期是
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竞争形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求,也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进
行延期。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延期是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态势及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策,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议案。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紫建电子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是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竞争形势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启云 谢丰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