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紫建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结项项目基本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0 年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
首发募集资金用于“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紫建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
议案》,决定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
对其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二)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次结项项目计划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态日期
紫建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安排
(一)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已投入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金额 扣减手续费用净额 账户余额
紫建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二)其他安排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15.8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万元,将用于后续支付研发设备尾款。若研发设备尾款超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超出部分将由公司使用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若研发设备尾款小于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节余部分将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
余额待支付完毕后,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启云 谢丰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