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理财产品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此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该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
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
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
响,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慎重选择理财产品,并对相关产品
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有利
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一)《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