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按照《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
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天
健审〔2026〕10394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
润 为 -1,406,073,392.18 元 , 盈 余 公 积 为 26,541,316.03 元 , 资 本 公 积 为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 用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26,541,316.03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 股 本 ) 溢 价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
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以前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损失导致。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推动
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
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财务
报表盈余公积由 26,541,316.03 元减至 0.00 元,资本公积由 1,939,508,346.62
元减至 559,976,270.47 元,未分配利润由-1,406,073,392.18 元增至 0.00 元。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
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
案》,同意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积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