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会独立
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
则,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奕威汽车电子科
技(常州)有限公司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26.3750%股权,虽未达到控制标准,
但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是其主要客户,且公司将向其委派董事,预计将
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奕威汽车电
子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发生的阀类零部件采购、委托开发等交易将构成关联交
易。公司预计 2026 年 11-12 月向奕威汽车电子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的金额不超过 1200 万元。
经核查,公司调整 2026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
情况,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蔡桂如、邹成效、郭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