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简称“公司”)与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兴宇管理”)
、 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瀚
宇技术”)及技术团队代表签署《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
议书》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或原协议)
,共同投资设立江苏常宏
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宏功能材料”“标的公司”),从事
预浸料等功能材料及低阶电常数等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投资协议书》签署后,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对应的出
资、技术验证等合作,现技术团队已完成预浸料与功能性材料的产品
生产,除《投资协议书》约定的赫氏M21指标水平的预浸料、双马预
浸料、赫氏M91指标水平的预浸料、低介电常数材料实现产品化外,
阻燃型预浸料、中温环氧预浸料亦完成产品化,《投资协议书》所约
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向瀚宇技术
转让标的公司39.00%的股权。
由于瀚宇技术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永岗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股
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根据《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当赫氏 M21 指标水平的预浸料、
双马预浸料、赫氏 M91 指标水平的预浸料、低介电常数材料四款产
品全部研发成功并生产出合格产品后,公司应向瀚宇技术共转让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江苏常宏功
能材料有限公司预浸料产品相关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1137 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价值为 4,804.43 万元(不含税),并触发了《投资协议书》
约定的股权调整条件。
为使技术权属更加清晰、交易安排更加规范,更好地实现原协议
确定的合作目的以及标的公司最终股权结构,经原协议各方协商一致
确认,在不改变原协议约定的常宏功能材料各股东最终持股比例的前
提下,对原协议约定的股权实现方式进行调整并签署《江苏常宏功能
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
补充约定由窦琳莉代表的技术团队将原协议约定的与赫氏 M21、M91
指标水平的预浸料、双马预浸料、低介电常数材料相关技术成果以及
原协议约定之外的与阻燃型预浸料、中温环氧预浸料相关的技术成果
等权益参照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技术团队为标的公司预浸料和功能
性材料产品图谱作出的贡献、后续研发支持及各方长期合作等因素
后,按照人民币 4,3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宏功能材料,相关税费
由技术转让方承担。同时,鉴于相关技术将通过转让方式有偿让渡给
常宏功能材料,因此,技术团队将以有偿方式受让股权。公司向瀚宇
技术转让标的公司 39.00%股权的转让价格将全部依照原协议约定的
原始出资金额实施转让,即转让价格调整为 3,900.00 万元,由瀚宇技
术以现金方式支付。
瀚宇技术向公司支付的 3,90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由其合伙人杨
永岗和窦琳莉按照出资比例向瀚宇技术进行出资,出资金额分别为
司转让技术成果所得。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杨永岗、李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独
立性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常宏功能材料 51.00%股权,瀚宇
技术将持有常宏功能材料 40.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
报表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E7WU3P9Y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东海路202号滨江国际企业
注册地址
港2号楼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5年1月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永岗
出资额 100万元人民币
杨永岗出资17.50万元,占比17.50%
合伙情况
窦琳莉出资82.50万元,占比82.5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瀚宇技术仅为常宏功能材料之持股平台,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
务,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
公司董事长杨永岗为瀚宇技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瀚宇技
术 17.50%的出资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截至目前,瀚宇技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可能导致或
已经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截至目前,常宏功能材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名称 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EA19DP9C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569号10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5年1月8日
法定代表人 杨永岗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表面
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918,299.30 81,410,420.47
负债总额 366,899.47 774,328.44
所有者权益 88,551,399.83 80,636,092.03
项目 2025年度(未经审计) 2026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5,606,994.09 -3,600,171.92
净利润 -5,606,994.09 -3,600,171.92
本次股转前 本次股转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合计 10,000.00 100.00 10,000.00 10,000.00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常宏功能材料截至目前尚未盈利,各方充分考虑基于《投资
协议书》所确立的合作目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依照股权原始出资金
额,即一元每股作价转让。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股权转让价格
与原始出资额相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后,公司拟与兴宇管理、瀚
宇技术与技术团队代表签署《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之补充协议》。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瀚宇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议主体 丙方:常州兴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窦琳莉
戊方: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定义与确
标的公司的全部技术成果,除原协议约定的达到赫氏 M21、M91 指标水
认
平的预浸料、双马预浸料、低介电常数材料外,还包括阻燃型预浸料、中
温环氧预浸料等相关技术,以及技术团队在验证技术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专
利权、专利申请权、非专利技术成果(含技术资料、工艺方法、配方、数
据、技术秘密等)及其他全部技术权益。
民币 3,900 万元。
位,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可能
影响本次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主张。
万元,已满足原协议约定的股权调整条件。
给标的公司。技术转让完成后,标的技术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归标
的公司享有;丁方及技术团队成员不再自行使用标的技术,亦不再以任何
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许可或披露,但经标的公司书面同意的除外。
结论作为参考,综合考虑技术团队为标的公司预浸料和功能性材料产品图
谱作出的贡献、后续研发支持及各方长期合作等因素,确定为人民币
税在内的相关税费由丁方承担。
的公司向丁方指定账户支付技术转让价款。丁方应配合先行完成技术转让
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技术转让
司在支付转让价款时优先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后余款足额支付丁
方。
全部技术资料,确保标的公司完整取得标的技术、不受权利瑕疵影响地实
施产业化。
合法、权属清晰,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亦未设
定质押、许可等任何权利负担。若有第三方就标的技术向标的公司主张权
利,丁方将积极负责协调解决,并与各方保持充分沟通、相互配合;因此
给标的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由丁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技术团队成
员对本协议项下事项的认可,由丁方负责沟通协调。
出资,出资款专项用于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取得标的公司合计 39%
的股权,具体如下:
技术团队 (1)丁方向乙方出资人民币 3,217.50 万元,对应乙方本次受让的标
后续对标 的公司 32.175%股权;连同乙方原已持有的标的公司 0.825%股权,丁方
的公司的 最终通过乙方合计享有标的公司 33%股权;
投资 (2)杨永岗向乙方出资人民币 682.50 万元,对应乙方本次受让的标
的公司 6.825%股权。
挪作他用。
约定,由甲方将标的公司 39%股权转让给乙方,鉴于相关技术将直接以技
术转让方式有偿转让给标的公司,因此,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直接调整为
人民币 3,900 万元(大写:叁仟玖佰万元整)。
协议第三条项下出资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
指定账户。
股权 3、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各方应配合标的公司
转让 完成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名册变更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
登记等手续。
方持股 40%,丙方持股 9%,与原协议约定的最终股权结构一致。
期转让、股权转让价款等约定不再执行,由本协议约定的安排整体替代。
原协议第六条第 5 款、第 6 款及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丙方在原协议第三条、
第六条项下的出资义务及其他权利义务不因本协议而改变。
力的自然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已获得充分授权,不存在法律或其内部文
陈述与保 件上的障碍。
证 2、各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积极配合甲方依法履行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等程序,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甲方决策
方不实施技术转让价款支付及股权变更交割等实质性动作,但为本协议履
程序
行所做的资料准备、技术合同等准备性工作不受此限。
易安排不再实施,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原协议继续有效,各方可另行
友好协商实现原协议目的的其他方式。
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适用原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的约
与争议解
定。
决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它安排,股
权交易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不存在公司高层人员
变动计划等其它安排。
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绑定核心技术团队,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
展,积极打造“碳纤维+预浸料+功能性材料”业务版图,实现公司可
持续长远高质量发展。本次股转完成后,公司持有常宏功能材料 51%
股权,仍为控股股东,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本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瀚宇技术发生过关联交
易。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