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0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
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
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
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6月4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准则
解释第20号》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准
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
定,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