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5 证券简称:健尔康 公告编号:2026-022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
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国平
先生、陈罗俊先生、甘厚全先生、仲琴女士、虞珊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华女士、高可女士、丁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其中陈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一)因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纪律处分,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寅生先生、胡晓明先生、张建先生任
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公司及公
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所作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平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10 月,担任金坛县直溪卫生材料厂厂长;1999 年 8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江苏省健尔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0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国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国平先
生持有公司 7,176.78 万股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6,774.30 万股股份,间接持
有公司 402.48 万股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麒宇系父女关系;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水平先生(副总经理)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国平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国平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罗俊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金坛市直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经贸办主任;
理;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罗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70.20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罗俊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甘厚全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4 年 11 月,担任安庆市手帕厂财务科科长;199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8 月,历任安庆市柏庆纺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部经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厚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64.35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甘厚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仲琴女士,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仲琴女士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5.85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仲琴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虞珊女士,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5.85 万
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虞珊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华女士,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
成果三等奖,发表国内外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多次获得校先进个人、优秀骨干
教师称号。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华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具备会计学教授职
称、管理学博士学位,且在财务、经济、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
经验。承诺在当选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培训,
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陈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华女士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华女士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高可女士,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专任教师,现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
师;2025 年 10 月至今,在江苏钟鸣律所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2026 年 1 月至
今,担任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高可女士承诺在当选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
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高可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高可女士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可女士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丁乙女士,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主要研
究领域为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主持完成江苏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课题三项,
在 CSSCI、SSCI 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国家级一流课程、国
家级规划教材、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等。
丁乙女士承诺在当选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
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丁乙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丁乙女士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乙女士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