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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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解除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
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独立董事职务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已无法履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解除肖作平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
解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作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鉴于肖作平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
分之一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郑丽惠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书。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郑丽惠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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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公
司股东会同意选举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后,郑丽惠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郑丽惠女士简历
女,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负责人、执行合伙人职务,
曾任福建省财政厅科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副主任会计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负责人、执行合伙人。郑丽惠女士拥有丰富的独立董事履职经验,
曾先后担任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088)、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002016)、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532)、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93)、福
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817)、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32)等上市公
司的独立董事职务,现兼任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丽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