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6-06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
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通信集团”)的通知,富春江通
信集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富春
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26】3424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富春江通信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
议,并在《无异议函》中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富春江通信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可交换公司
债券,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富春江通信
集团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
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日,富春江通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7,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47%;富春江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334,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1%。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密切关注富春江通信集团本次可交换债
券发行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