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CHITIANHUA CO.,LTD.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阳关大道 28 号赤天化大厦 22 楼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丁林洪
序号 会 议 议 程 页码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一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制度全文请详见附件。
附件:《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请予审议。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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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附件: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赤天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水平要充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
行业内具备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
责任、权限相对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
效率,薪酬水平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挂钩,
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有奖有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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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额纳入公司工
资总额,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列支。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分披露。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
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
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七条 公司人力行政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式如下:
(一)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长,按照岗位标准确定并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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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二)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以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担
任的具体职务的岗位标准领取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
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公司全职
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向其发放董
事职务津贴;
(四)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除津贴外,独立董事
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年薪: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
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并确定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
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条 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公司内部兼职其他职务的,报酬标准按照所任职职务报酬孰高的原则
确定。
第十一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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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
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
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董事津贴发放按股东会通过方案执行。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
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六章 薪酬调整与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
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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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
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
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
于”、“高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订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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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
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与决策有效性,平稳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现董
事会提名丁林洪先生、姚志红先生、于宗振先生、丁林辉先生和高敏
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已按程序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
专项审查。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规性进行了
全面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兼职情况与职业素养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履行董
事职责的能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提请股东会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采用累积
投票的方式表决。
请予审议。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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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林洪:男,法籍,1965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
曾任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省广东商会会长,贵州大
秦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今担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贵州赤
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贵州大秦肿瘤
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任贵州省广东总商会第五届
会长。
丁林洪先生控制的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弟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志红:男,汉族,1971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硕
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分行南明支行科员,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高级副经理,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高级经理;2022 年 6 月
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党委委员;2023
年 3 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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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截至目前,姚志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在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被提
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宗振:男,汉族,1980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截至目前,于宗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00 股,与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在持股 5%以上的公司
股东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被提
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林辉:男,汉族,1967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至 2023 年服役于四川省军区预备役高射炮兵师,任师后勤部副部
长;曾任四川省广东商会会长(2014 年至今任荣誉会长),四川省
政协特邀委员,四川腾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巴川腾耀
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至今任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政协常委;2015 年 1 月至今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丁林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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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丁林洪先生系兄弟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敏红:女,汉族,1971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贵州圣
济堂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贵州中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 月至今任贵州赤天化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贵州赤
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敏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47,500 股,与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第 3.2.2 条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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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贵州赤天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与决策有效性,平
稳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现董事会提名范其勇先生、周师照先生、王
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已按程序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
专项审查。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独立性及提名
程序合规性进行了全面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
持有公司股票,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和职业
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
力,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通过。
提请股东会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采用累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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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方式表决。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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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其勇: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香港中
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工商管理在职博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土地估价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
、
矿业权评估师等执业资格。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全国高端税务人才”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任原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现
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审计经理、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现任贵阳天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
计师(法定代表人)、贵州通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惩戒委员会副主任、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贵阳市云岩区工商联常委、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届咨询专家、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贵州贵安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与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
至今任贵州航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贵
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范其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所要求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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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条件和独立性。
周师照:男,汉族,1990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九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委 TMT 行业部高级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深
圳前海行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目前,周师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所要求的任
职条件和独立性。
王欣:男,汉族,1978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取
得基金从业资格、中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宁波市宁海县跃龙中学教师、
宁波市宁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管理人员、宁波明盛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投资经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专员、深圳市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6 年 5 月至
今任北京品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截至目前,王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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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所要求的任
职条件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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