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4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
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的 9:15 至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1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56,057,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94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 155,698,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4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358,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0 人,代表股份 6,049,70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 2.566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拟任董事候选人现场出席了本次会
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提案 同意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表决结果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5,703,517 99.7731%
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95,643 94.1474%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155,703,400 99.7730%
选举张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95,526 94.1455%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155,702,695 99.7726%
选举李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94,821 94.1338%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155,702,497 99.7725%
选举施振贤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94,623 94.1305%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155,702,497 99.7725%
选举林煜星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94,623 94.1305%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155,702,499 99.7725%
选举范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94,625 94.1306%
东的表决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5,702,602 99.7725%
选举吴锦凤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694,728 94.1323%
东的表决情况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155,702,797 99.7727%
选举李良机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694,923 94.1355%
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表决结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审议通过 总表决 156,02 99.978 0.0159 0.0059
了《关于 情况 3,583 2% % %
修订<对 其中,
外投资管 中小股 6,015, 99.438 0.4099 0.1521
理制度> 东的表 709 0% % %
的议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