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本人金慧华被提名为新莱应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
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金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