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56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证券代码:524824 证券简称:26建能K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
、“公司”
)
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1,952,248.1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议案》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61,454.04 元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后续相关支出的事项。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00 号)核准,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1,141,279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7.32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7,772,673.4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
第 ZB11561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西柏坡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保荐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结合
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
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86,268.00 200,000.00 168,777.267349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自上述议案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河北建投西柏
坡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单位:元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合计 1,687,772,673.49 1,680,848,640.88 941,952,248.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 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已 使 用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 目 发行费用(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合计 3,759,545.63 2,961,454.04 2,961,454.04
四、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相关支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
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
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印花税 421,943.16 元(以届时缴纳的实际金额为
准),需按年度申报且在税务系统中通过公司银行账户代扣的方式进行缴
纳,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后续支付金额 后续拟置换金额
合计 421,943.16 421,943.16 421,943.16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印花
税税款,待公司完成年度申报并由税务系统从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统一划
扣后,再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1,952,248.12 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61,454.04 元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后续相关支出。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事务所出具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
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1663 号)。立信事务所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2026 年修订)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后续相关支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人对建投能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相关支出的
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二)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1663 号)。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