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已届满,为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水波先生、李柏桦先生、李
柏元先生、翁鹏斌先生、李鸿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金慧
华女士、孙琪华女士、李明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琪华女士、李明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金慧华女士尚未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金慧华女士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孙琪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金慧华女士为法律专业人士,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专业结构的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该职工代表
董事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将根据职工代
表大会的召开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关于选举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
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水波先生:中国台湾省籍,1956 年 8 月出生,专科学历。1978 年至 1982
年在台湾山辉公司工作,1982 年至 1985 年在台湾华信公司工作,1985 年至 1990
年在台湾大甲永和任生产厂长,1990 年至 2007 年任(台湾)新莱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昆山新莱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2008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兼任宝莱不锈钢科技(昆
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昆山莱恒洁净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德贝贸易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蚌埠雷诺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菉康普
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安浦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获昆山市荣誉市民称号、获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设
区十周年突出贡献奖称号。
李水波先生和申安韵女士为夫妻关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柏桦与李柏
元是李水波先生和申安韵女士的长子和次子,为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李水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200,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6%。李
水波先生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
《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被处以 60 万元罚款。除上述行政处罚外,
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柏桦先生:中国台湾省籍,1983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
程专业。2012 年开始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台湾新莱应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现任
该公司总经理。2016 年任昆山欧思霖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 2026 年 6
月任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任江苏菉康普挺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2024 年 5 月任蚌埠雷诺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9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
李柏桦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先生与申安韵女士夫妇之长
子,与公司董事李柏元先生系兄弟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李柏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27,0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李柏元先生:中国台湾省籍,1984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历,电子计算机专
业。2016 年开始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台湾新莱应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16 年任
昆山欧思霖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 2026 年 6 月任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2024 年任江苏菉康普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9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
李柏元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先生与申安韵女士夫妇之次
子,与公司董事李柏桦先生系兄弟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李柏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68,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翁鹏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
技课课长、焊接课课长、开发部副理;2007 年任昆山市罗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莱不锈钢科技
(昆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本公司研发工程处
副处长;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至 2025 年 9 月
年 12 月起至今主管公司研发和生产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鹏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59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鸿庆先生:中国台湾省籍,1973 年 10 月出生,专科学历。2000 年至 2002
年担任研发部经理,2003 年至 2005 年担任采购部经理,2006 年至今任生产管理
部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鸿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金慧华女士: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月分别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及博士学位。1991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
职于福建浦城人民法院;1998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1 月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法学院担任讲师,2004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副教授,2009 年 12 月至今
担任教授;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为伦敦玛丽王后大学访问学者;2022 年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 年 6 月至今任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
金慧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慧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孙琪华女士: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正高级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历任苏州大学财务处科员、科长、副
处长、处长、审计处处长等职务,于 2024 年 2 月退休;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隆
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天瑞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琪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琪华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明贵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台湾省籍,毕业于中国台湾地区政治大学,
本科学历。自 1993 年起任职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黄石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曾任怡球金属资源
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
会长、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上市公司委员会主任委员、昆山市台湾同胞
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第十二届台湾电路板协会大陆事务委员会召集人、沪
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明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贵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