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负责公司 2026 年年报
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
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41,652.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8,311.46 万元。2025 年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18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08.93 亿元,收费总额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5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
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
责任。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翠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博力威、卫光
生物、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鹏,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美盈森、利和兴、杰美特、安妮股份、楚天高速等。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0 年 3 月开始在
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
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雷曼光电、沃森
生物、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76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不含差旅费),根据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76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不含差旅费),与去年相比保
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规
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