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
求及年度审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选聘评估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位居前列,证券审
计服务经验丰富,且设有新疆分支机构,能够更好适配公司地处新疆
区域、项目点位分散的业务特点,便于高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聘任事项并确认无
异议做好接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对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确认意见。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成立,2012 年 3 月 6 日转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82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
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 34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春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同时拥
有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服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泓斌,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同时拥
有矿业权评估师资质,职称为高级会计师。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农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年度
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
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方华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
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大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严格
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从业务承接、项目执行、利益排
查、人员管理等多维度保持形式上与实质上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
司股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关系;项目团队定期轮换
符合监管及事务所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关联关
系、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等不利因素。
(三)审计收费
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实际,根据大信对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并按有关审计收费标
准综合报价,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380 万
元(不包括食宿费等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其中:2026 年度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否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年度审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
选聘评估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国内会计师事
务所综合评价中位居前列,证券审计服务经验丰富,且设有新疆分支
机构,能够更好适配公司地处新疆区域、项目点位分散的业务特点,
便于高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做好接续工作。鉴于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
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工作。通过对选聘程序、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价,并于
议,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大信具备应有
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
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需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审计费用公允、合理。因此,建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