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8 0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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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6-048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
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李娜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李娜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和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李娜简历
  李娜,女,199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曾任绍兴市雅光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绍兴牧元商贸有限
公司财务主管、绍兴兔留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2 年 5 月加入三力
士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财务部科长,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李娜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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