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6-06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情况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姚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冰先生因内部职务
调整,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本次职务调整后,姚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姚冰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姚冰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
间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裕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后附简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陈裕木先生,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亨利技术制冷机械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26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陈裕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
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