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2026-034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主营煤炭产品经大秦铁路集运至港口,通过海运供应华东、华南
地区。秦皇岛港为大秦铁路配套的终点枢纽港,能够承接公司大批量、连续
性下水煤中转作业。公司依托该港口开展煤炭下水中转,是保障对华东、华
南地区稳定供应的长期必要业务环节。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因公司原董
事赵克、杨文胜、张小强在任职期间同时兼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秦港股份”)董事等职务,秦港股份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在此
期间与秦港股份发生的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
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一、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与审慎核实,秦港股份与公司存在董事
交叉任职情形,秦港股份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
及其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朝晖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
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
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立董事 2026 年第 2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审慎
核查,公司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原董事赵克先
生、杨文胜先生、张小强先生同为秦港股份董事所致,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
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其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原董事赵克先生 2004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
股份董事、高管;原董事张小强先生 2023 年 5 月至 2026 年 6 月担任本公
司董事,2023 年 2 月至 2026 年 1 月担任秦港股份董事。
具体任职时间及任职重叠区间见下表:
姓 名 晋控煤业任职期间 秦港股份任职期间 任职重叠期间
赵 克 2004.9-2013.5 2008.3-2016.10 2008.3-2013.5
杨文胜 2020.5-2023.5 2014.8-2023.2 2020.5-2023.2
张小强 2023.5-2026.6 2023.2-2026.1 2023.5-2026.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同时担
任其他法人董事的,该法人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按照该规定上述董事双
重任职时间,在赵克、杨文胜、张小强董事职务重叠的对应时段及相应时段
内 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5 月以及 2019 年 5 月至 2027 年 1 月 ,秦港股份
构成公司法定关联方,公司与秦港股份发生的港口作业服务等业务属于日
常关联交易。基于上述事实,公司确认秦港股份为公司关联人,并确认与秦
港股份发生的关联交易。
为保证信息披露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予以补
充审议确认。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规定,完善关联方识别管控流程,强化合规管理,依规开展关联交易,避免
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注:结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1),在 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5 月以及 2019 年 5 月至 2027 年 8 月
公司与秦港股份构成关联方。
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预计公司 2026 年度与秦港股
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3,780.28 万元。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及
其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单位名称
秦港股份 12,395.10 6,923.07 1,478.21 30.11 5,668.94 10,154.82 5,969.76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
— — — — — — —
有限公司
合计 12,395.10 6,923.07 1,478.21 30.11 5,668.94 10,154.82 5,969.76
日期
单位名称
秦港股份 19,779.46 25,497.29 31,236.09 27,923.64 27,574.55 27,385.73 22,750.38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
有限公司
合计 19,787.64 25,505.47 31,244.27 27,931.82 27,580.36 27,389.77 22,754.42
注: 1、公司与秦港股份发生的业务费用包括港口作业包干费、港口规费、库场使用费。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 35 号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志辉
注册资本: 558,741.2 万元
主营业务:港口经营
近 3 年秦港股份主要财务指标为:
单位:元
年度 总资产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归母净利润
(二)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赵克先生 2004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08
年 3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秦港股份董事;原董事杨文胜先生 2020 年 5 月
至 2023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秦港股份
董事、高管;原董事张小强先生 2023 年 5 月至 2026 年 6 月担任本公司董
事,2023 年 2 月至 2026 年 1 月担任秦港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5 月以及 2019 年 5 月至
等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业务的形成源于国家能源保供及市场化煤炭流通的现实需要,是
国家能源运输链条的客观组成部分。公司主营煤炭产品,涵盖保供煤与市场
煤,主要供应华东、华南等国内核心能源消费区域。针对上述消费市场,海
运是煤炭外运最为经济高效的运输方式。国内可开展下水煤业务的北方港
口主要包括秦皇岛港、黄骅港、京唐港、曹妃甸港、青岛港等。
公司煤炭经大秦铁路输送至北方港口。受专线接入条件、各港口泊位堆
场规模、接卸作业能力、综合运输成本等多重客观硬件约束,其余北方港口
难以承接公司大批量、连续性下水煤外运任务;公路转运则受成本、运力及
环保政策限制,仅可处理少量零散货源,不具备大规模外运条件。
秦皇岛港具备适配公司千万吨级下水煤中转业务的硬件条件,作为大
秦铁路配套终点枢纽港口,可承接大批量、连续性下水煤业务,在迎峰度夏、
迎峰度冬等能源保供关键时段高效完成电煤中转下水,同时满足常态化市
场煤中转作业需求。基于上述客观因素,公司委托秦港股份提供煤炭装卸、
堆存等港口作业服务,是统筹落实能源保供任务、开展市场化煤炭销售的客
观业务选择,由此搭建起完整的铁海联运体系。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公司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双方签订的《内贸煤炭港
口作业合同》执行,业务费用包含港口作业包干费、港口规费、库场使用费。
其中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执行秦港股份对外公开公示标准;港口规
费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相关规定计取。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
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
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使公
司的独立性受到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