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6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173 号),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75,0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5〕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23”。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利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利柏转债”全部赎回。
“利柏转债”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利柏转债”自 2026 年 1 月 9 日开始转股,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赎回
登记日)收市后,累计转股数量为 60,837,594 股,公司总股本由 449,070,000
股变更为 509,907,594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49,07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册 资 本 为 人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构为:普通股 449,070,000 股。 构为:普通股 509,907,594 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及修订内容以
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