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以股抵债完成过
户、解除质押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之一致行动人深圳
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从 9,472,510 股减少至 2,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4.52%
下降至 0.00%(不足 0.01%);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从 61,472,469 股减少至 52,002,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29.35%
下降至 24.83%,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本身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6)
沪 02 民初 51 号,约定优悦美晟向崔佳过户乐通股份股票 6,630,000 股,向肖诗
强过户乐通股份股票 2,840,000 股(合计 9,4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2%),
用于清偿大晟资产与崔佳、肖诗强的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股份已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 80%;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 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质押股份以股抵债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
告知函,获悉因大晟资产、周镇科、优悦美晟与崔佳、肖诗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
纷,已达成法院调解,优悦美晟所持公司部分质押股份涉及附条件以股抵债安排。
具体情况请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
份涉及附条件以股抵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
解书》((2026)沪 02 民初 51 号),约定优悦美晟拟向崔佳过户乐通股份股票
公司总股本 4.52%),用于清偿大晟资产与崔佳、肖诗强的债务。具体情况请见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
拟以股抵债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晟资产、优悦美晟)》。
二、本次质押股份以股抵债完成过户的情况
获悉优悦美晟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以质押给崔佳的乐通股份股票 6,630,000 股
过 户 至 崔 佳 名 下 , 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以 质 押 给 肖 诗 强 的 乐 通 股 份 股 票
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优悦美晟过户至崔佳),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收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优悦美晟过户至肖诗强)。
前述股票均已通过结算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和解除质押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比例
优悦美晟
大晟资产 51,999,959 24.82% 51,999,959 24.82%
合计 61,472,469 29.35% 52,002,469 24.83%
注:1、上述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209,472,000 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优悦美晟持有公司股份将从 9,472,510 股减少至
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从 61,472,469 股减少至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可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
拟以股抵债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晟资产、优悦美晟)》。
四、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优悦美晟在结算公司办理向崔佳过户乐通股份股票 6,630,000 股,向肖
诗强过户乐通股份股票 2,840,000 股手续时,一并解除前述所持股票的质押登记
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优悦美晟 是 6,630,000 69.99% 3.17% 崔佳
月 29 日 月 23 日
优悦美晟 是 2,840,000 29.98% 1.36% 肖诗强
月 12 日 月 26 日
合计 - 9,470,000 99.97% 4.52% - - -
注: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有公
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
股份限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质押等 其所持 公司总 份限售和 占已质 占未质押
售和冻
名称 量 例 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冻结、标记 押股份 股份比
结合计
(股) 例% 例% 合计数量 比例% 例%
数量
(股)
(股)
大晟 51,999,9 24.82 51,990,00 99.98
资产 59 % 0 %
优悦
美晟
合计 24.83% 24.83% 51,990,000 100% 9,959 79.87%
注:
并已同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表所述“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股东办理以股抵债过户后的持股
数量为基数计算。
(3)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有
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晟资产 51,999,959 24.82% 51,999,959 0 100% 24.82%
优悦美晟 2,510 0.001% 0 0 0% 0%
合计 5,2002,469 24.83% 51,999,959 0 99.99% 24.82%
注: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控股股
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五、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份过户登记手续和解除质押手续。
持有公司股份从 61,472,469 股减少至 52,002,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动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 80%,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
制过户的风险,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
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
公司总股本 24.82%)已全部被冻结。若相关债务未能妥善解决,上述股份存在
被司法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沪 02 民初 51 号)的约定,优悦美晟持有的乐通股份合计 9,470,000 股已分别于
股抵债事项已完成。根据《民事调解书》关于以股抵债、债权差额放弃及相关债
权债务终结的约定,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大晟资产与崔佳、肖诗强之间本案项
约定解除下相关债权债务已按调解书约定清偿完毕,相应担保责任依照调解书约
定解除。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
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股抵债完成过户、解除质押暨权益变动事项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