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归属的 84 名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 79 人、预留授予 10 人,其中 5
人同时归属两部分权益,经合并计算得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