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2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以钉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到会董事 7 人,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由董事长付小铜先生召
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万隆
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包
括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授
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进口
信用证开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金融
机构融资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目的具体贷款/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贷款/授
信的期限、具体贷款/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与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
条件)仍需由公司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
议为准。
为便于融资事项相关业务的办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事项,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
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