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7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确认,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没有明确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
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则存在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最新规定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可
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16,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50.7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3.18万股~66.3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3%~0.06%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3196566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为股东带
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
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
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
注:上表中拟回购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本
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
或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7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
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
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为基础,按回购价格下限 5,000 万元(含)和上限 10,000 万
、回购价格上限 150.70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33.18 万股~66.35 万
元(含)
股,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影响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A 无限售条件流
股 通股份
其中:回购专
- - 331,800 0.03 663,500 0.06
用证券账户
H股 72,944,300 6.78 72,944,300 6.78 72,944,300 6.78
股份总数 1,075,184,911 100.00 1,075,184,911 100.00 1,075,184,91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
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380.5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86.31 亿元,流动资产 216.78 亿元。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0.26%、0.54%、0.46%。
根据前述数据测算,结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职工董事、副总裁邓利、副总裁王俊、董事会秘书黄恬、财务总
监孙君磊因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授予登记股数分别为 12.00 万股、12.00 万股、6.53 万股、6.53 万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
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
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计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的《关于提议深
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景旺电子关于
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
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的《关于提议深
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业务发
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
持股计划。
提议人刘绍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刘绍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
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后续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有序的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的具体方案;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
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则存在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最新规定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196566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