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因煤炭市场价格上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兰花科创销售有限公
司向晋城国投及兰花集团所属单位采购及销售煤炭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预计增加 22,85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兰科煤层气利
用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4,393.95 万元;2026 年
公司新成立子公司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444.19 万元;其他公
司下属分子公司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505.95 万元;合计预
计增加关联日常交易金额 30,194.09 万元。本次调整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由原预计的 331,375.61 万元增至 361,569.7 万
元。
我们认为,上述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调整,主要是基于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增加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