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叶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能源”)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
司全资孙公司上海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瀚叶能源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驰
星物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驰星物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瀚叶能源承继。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 本次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
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叶能源
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驰星物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驰星物业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
权利与义务由瀚叶能源承继。
驰星物业为瀚叶能源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具体事宜。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
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合同能源
管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燃气器具
生产,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
金属制品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
料制品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5.84 789.88
负债总额 2,516.27 2,720.32
净资产 -1,720.43 -1,930.44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757.73 -210.0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3.58 711.78
负债总额 441.44 443.58
净资产 362.14 268.20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3.56
净利润 -114.62 -93.94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叶能源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全资孙公司驰
星物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瀚叶能源存续经营,公司名称、股权结构保持不
变,瀚叶能源将根据经营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原经营范围等进行调整(如
涉及),最终经营范围等变更情况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驰星物业将依法注销登
记,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均由瀚叶能源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合并基准日至合并日期间所产生
的损益由瀚叶能源承担或享有。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具体事宜。吸收合并双方
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履行
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吸收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权属变更、税务清算、
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不会
对公司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