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3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兴投
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新产业”)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 100 万股。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收到股东承兴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新产业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务国家战略和发展实体经济的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坚定支持中国宝安夯实发展基
础、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承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新产
业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增持计划。
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4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2026 年 7 月 25 日至
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2,996,661 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3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承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新产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新产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8,839,37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23.9933%。
三、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
住所
行深圳分行大厦28F、29F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7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
增持主体控股股东鲲鹏资本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增持股票,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2,996,661股,
权益变动过程 占公司总股本的3.9933%。本次增持后,承兴投资及其一
致行动人鲲鹏新产业持有公司股份618,839,372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3.993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情况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 中国宝安 股票代码 000009
变动类型 一致行动
上升 下降□ 有 无□
(可多选) 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增持比例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股)
(%)
A股 102,996,661 3.9933%
合计 102,996,661 3.993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承兴投资 494,000,278 19.1531% 596,996,939 23.1465%
鲲鹏新产业 21,842,433 0.8469% 21,842,433 0.8469%
合计持有股份 515,842,711 20.0000% 618,839,372 23.993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 变动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增持情
况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
存 在 违 反 《证券 是□否
法》《上市公司收购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 是□否
规 定 ,是 否 存 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否□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承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新产业将根据变动情况
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生变化。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