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
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材”)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安吉2026人保171号),为浙江电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申请的人民
币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50亿
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
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
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及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度情况如
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10,000.0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
度1,000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18,400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
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6,000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00万元、天津洁美电
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30,000万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8,000万
元、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26,000万元、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
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预计额度1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
的实际运营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
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
额度的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日止,该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
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基本信息
离型膜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89,654,751.61 1,091,183,712.82
负债总额 373,974,217.92 326,095,992.4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4,239,261.60 189,925,099.58
净资产 815,680,533.69 765,087,720.37
营业收入 617,425,166.03 793,415,482.21
利润总额 52,493,818.60 86,022,464.26
项目 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净利润 47,066,557.07 77,249,189.49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保证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安吉2026人借266号)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
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
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授信额度总金额为372,834万元(含本次担
保金额,且均为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119.40%;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为183,446.1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75%。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未发生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