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8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54,416,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31,401,8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23,015,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27,611,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596,1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23,015,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04%。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副董事长梁忠诚先生请假);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
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刘梦伟、周奇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333,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4%;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333,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3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2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4%;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梦伟、周奇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
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