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8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月 26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2 人,代表股份 90,797,4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2 人,代表股份
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2
人,代表股份 90,797,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3%。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表决结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关联 总表
方为公司 决情 0
控股子公 况
司提供担 其
中小
司为其提 80,186, 88.314 9,095,1 10.017 1,515,4 1.6690
股东 0
供反担保 934 0% 65 0% 00 %
的表
暨关联交 决情
易的议案 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