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芯博创: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7 0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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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
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查。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未超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
  (二)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10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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