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 金发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7 00:05: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经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
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该行承诺向公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 90%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
贷款条件以该行审批并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7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
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就
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18,由董事长陈平绪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9.5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32.96万股~2,554.9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7%~0.96%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
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拟回购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9.57 元/
股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
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9.57 元/股,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
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
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该行承诺向公司提
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 90%的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贷款条件以该行审批并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
定为准。
   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
回购股份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八)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9.57 元/股的测算,股份回购数量
为 25,549,310 股,约占公司 2026 年 10 月 23 日总股本 2,673,298,366 股的 0.96%;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9.57 元/股的测算,股份回购数量为
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38,472,338     1.44    38,472,338    1.45    38,472,338    1.45
  份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634,826,028   98.56 2,619,496,441   98.55 2,609,276,718   98.55
  份
股份总数   2,673,298,366    100 2,657,968,779     100 2,647,749,056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以
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最终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约为 683.8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196.15 亿元,货币资金约为 68.97 亿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
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7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 2.55%,约占公司货币资金的 7.25%,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回
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
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
     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
     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各获授 4,000,000 股限制性股
票,两人获授股份均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5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
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
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
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
      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
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陈平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于 2026 年 10 月 18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股份,提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金发科技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励对象获授 4,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陈平绪先生在提议前
  提议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时已按照承诺投赞成票。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
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
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
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以及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
下限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的
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
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注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向有权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相应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
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发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