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德: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27 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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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 同德           公告编号:2026-11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的尚欠借款本金 94000000 元、利息
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
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构成较大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
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及全
资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同德科创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
《民事判决书》【(2026)晋 01 民终 5415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传票》【(2026)晋 0106 民初 3363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太原市迎泽
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诉
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开庭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8)。
                                    【(2026)
晋 0106 民初 3363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后公司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6)
晋 01 民终 5415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同德科创与山西银行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不
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
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可以立即对
违反本条款规定内容的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审案件受理费 1050 元,由上诉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构
成较大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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