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73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卞大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聘任卞大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
玉田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卞大勇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卞大勇先生简历
卞大勇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保荐代表人执业资格。2008 年至 2016 年,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
目经理等职务;2016 年至 2026 年,先后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
务,历任项目经理、业务总监、业务董事等职务。2026 年 10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卞大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